煤矿安全监察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现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
煤矿安全监察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现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划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
第三十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矿限期解决事故隐患、限期改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限期使安全设施和条件达到要求的,应当在限期届满时及时对煤矿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经有关煤矿申请,也可以在限期内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矿立即停止作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或者责令关闭矿井的,应当对煤矿的执行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施行时间?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0年11月15日发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防止煤矿事故而制定的。条例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的职责、方式和程序,以及煤矿企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该条例的施行,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