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塌陷征地补偿规定?1.煤矿企业采煤塌陷的集体土地,塌陷深度大于1.5米、不能恢复农业用途的,由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煤矿企业现场勘测并确认后
煤矿塌陷征地补偿规定?
1.
煤矿企业采煤塌陷的集体土地,塌陷深度大于1.5米、不能恢复农业用途的,由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煤矿企业现场勘测并确认后,办理征地手续。 采煤塌陷地征用补偿标准调整为年产值的12倍,即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6倍,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6倍,每亩年产值按1200元计算,每亩补偿14400元。 不再按人平均耕地面积和原用途分类别补偿。
2.
煤矿企业采煤塌陷的集体农用地,不具备征用条件的,必须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 稳沉的采煤塌陷集体农用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复垦的,煤矿企业应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复垦协议,按以下标准确定复垦费用:塌陷平均深度0.5米以下的,每亩2500元;塌陷平均深度0.5-1米的,每亩3500元;塌陷平均深度1米以上的,每亩4500元。 对煤矿塌陷地的复垦,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3.
采煤塌陷的集体农用地,在稳沉前不具备征用或者复垦条件的,由煤矿企业按照塌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