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检员检查作业指南?除日常检查的一通三防、作业规程以及工作面操作规程规定的一般项目之外,还要严格检查1、各作业地点CH4 、CO2浓度。2、采掘地点风量。3
煤矿安检员检查作业指南?
除日常检查的一通三防、作业规程以及工作面操作规程规定的一般项目之外,还要严格检查
1、各作业地点CH4 、CO2浓度。
2、采掘地点风量。
3、掘进面有无空顶、空帮。
4、超前支护、临时支护、防倒器、撑杆使用情况。
5、风电、瓦斯闭锁是否动作正常。
6、风机切换情况。
7、开门地点工程情况。
8、施工地点的措施落实情况。
9、便携仪、瓦斯传感器安装使用情况。
10、通风设施是否完好。
11、主副井斜坡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12、运输机头、机尾、绞车、地杆、地锚、戗柱、压柱是否齐全可靠,是否安装声光信号。
13、扩修地点工程、措施落实。
14、扩修、回收地点风量、CH4 情况。
15、特殊工种上岗情况。
16、主副斜井排水点排水情况、水量变化情况。
17、电器设备有无失爆。
18、有无扒蹬、跳车、坐皮带现象。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有补考吗?
考核部门应当自考试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后,考核部门应当在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考核部门应当告知其所在煤矿企业或其任免机关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条 考核部门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三年考核一次。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工种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并适时调整;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范围。
第二十二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第二十三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统一的考试题库。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也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实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考核发证部门。
第二十四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五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资格考试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门培训。其中,初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九十学时。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部门审核属实的,免予初次培训,直接参加资格考试。
第二十六条 参加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本人或其所在煤矿企业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向其工作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考核发证部门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部门收到申请及其有关材料后,应当在六十日内组织考试。对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所在煤矿企业。
可以的
煤矿井下超员管理措施?
1.要明确专人负责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工作,认真执行相关工作制度,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煤矿劳动定员,严格上报程序。
2.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核办法,装设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加强入井人员考勤,认真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对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矿井,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达不到劳动定员要求的矿井,必须压产减人。
3.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和要害岗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
4.要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