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经常用到的规范有哪些?煤矿建设经常用到的规范有:1、《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 50399--2006)2、《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规定》。3、
煤矿建设经常用到的规范有哪些?
煤矿建设经常用到的规范有:
1、《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 50399--2006)
2、《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规定》。
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安监监一字[2002]65号《关于印发〈煤矿(井工露天)开采方案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内容〉的通知》文件;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03]5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03]60号;
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五号,2003.7.4;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10、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救护规程》;
11、《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
12、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
1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7.4颁发令第六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保密设施监察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露天煤矿开采有哪些规范?
一、采场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任何人禁止擅自移动和毁坏矿山的测量基点;需要移动或报废测量基点时,应经公司计划技术部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2、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在边界2米范围内,如有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3、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米时,其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
4、因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5、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禁止在设备的顶棚存放杂物,并应及时清除上面的石块。
6、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装置。上、下台阶之间,可设带扶手的梯子、台阶(踏步)或路堑作人行通道。
7、采掘、运输、空压机、排土或其他设备,其主开关送电、停电或启动设备时,应由操作人员呼唤应答,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操作。
8、使用采掘、运输、排土和其他机械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设备运转时,禁止对其转动部分进行检修、注油和清扫;设备移动时,禁止人员上、下;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禁止有人停留或通行;终止作业时,应切断动力电源,关闭水、气阀门。
8、检修设备应在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在切断电源处,电源开关应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应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9、采掘设备的供电电缆,应保持绝缘良好,不应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横过道路、铁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力驱动的钻机、挖掘机和机车内,应备有完好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和消防器材等。停电、送电和移动电缆时,应按规定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
11、露天开采应优先采用湿式作业。产尘点和产尘设备,应采取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12、深凹露天矿的采掘设备与矿用自卸汽车的司机驾驶室,应配备空气调节装置,禁止开窗作业。
13、露天爆破作业现场,必须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做好警戒工作。
14、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清扫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边坡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处理。边坡稳定性的检查、处理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且要由班长或安全员仔细检查安全带、大绳、撬棍及其他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完好、牢固、有效,并做好记录。检撬浮石时,作业人员必须遵循自上至下的原则,严禁到浮石下方检撬。边坡上下设置专门的监护人员后,方可对边坡的稳定性及片帮、危浮石进行全面、有效的处理,防止滚石、塌落对边坡下工作的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同时做好记录。在边坡检撬时若发现检撬地段存在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立即通知指挥人员,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撤离,并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尽快报告主管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应建立边坡日查制度,由专业人员对采场边坡每日进行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并填写好检查记录。当发现台阶平面或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岩悬在上部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处理。
15、计划技术部应每旬开展一次边坡位移测量,每月组织边坡稳定性分析会,对边坡稳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应建立边坡岩石移动观测系统,定期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观测并登记台账。当边坡出现滑坡征兆时,采取加固措施的同时停止作业,将人员、设备撤出危险区域。对春季解冻期、夏季降雨期有变形或滑落现象的地段,进行系统的观测。
煤矿均压通风规范和标准?
煤矿均压通风是煤矿安全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技术措施,目的是确保煤矿井下空气的质量和压力稳定,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下面是煤矿均压通风的规范和标准:
1. 《煤矿安全规程》(GB 22481-2008):该规程规定了煤矿均压通风的基本要求、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监测规范》(GB/T 24476-2009):该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空气质量监测的方法、指标和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3. 《煤矿均压通风技术标准》(MT/T 871-2007):该标准规定了煤矿均压通风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4. 《煤矿安全规程》(GB 22481-2008)中的附件:其中包括了煤矿均压通风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5.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监测规范》(GB/T 24476-2009)中的附录:其中包括了煤矿井下空气质量监测的具体方法和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是煤矿均压通风的一些规范和标准,煤矿企业在进行均压通风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煤矿束管监测规范?
在煤矿安全监测中,束管监测是一项重要的指标,用于评估矿井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以确保矿工的安全。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煤矿束管监测规范:
1. 监测设备:使用专业的束管监测设备,如风速仪、静压计等,确保准确测量通风系统中的气流参数。
2. 测量点布置:在煤矿巷道和工作面上,合理布置束管监测点,覆盖关键位置,包括进风道、回风道、主风机出口等。确定测量点的数量和位置,以便全面监测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3. 监测频率:根据煤矿的特点和安全要求,制定监测频率。通常情况下,应该定期对束管进行监测,确保得到准确的数据。
4. 数据记录与分析:对监测得到的束管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记录监测结果,分析数据变化趋势,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预警和报警:根据煤矿束管监测的数据结果,设定预警和报警数值。一旦监测数值超出预设范围,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煤矿束管监测规范可能会因不同的地区、国家或矿区的法规和标准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当地的规范和标准来选择和遵循相应的束管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