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管理的思路和方法?露天煤矿的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管理思路和方法:1. 安全管理:露天煤矿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和设
露天煤矿管理的思路和方法?
露天煤矿的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管理思路和方法:
1. 安全管理:露天煤矿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安全管理应该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
2. 生产管理:露天煤矿需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生产效率和质量。生产管理应该包括生产计划、生产调度、设备维护和生产工艺等方面。
3. 环保管理:露天煤矿需要严格遵守环保法规,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环保管理应该包括环保监测、环保措施、环保教育和环保宣传等方面。
4. 成本管理:露天煤矿需要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成本管理应该包括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核算等方面。
5. 人力资源管理:露天煤矿需要合理安排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人力资源管理应该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等方面。
6. 技术管理:露天煤矿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技术管理应该包括技术研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等方面。
以上是露天煤矿管理的一些思路和方法,具体的管理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露天煤矿开采有哪些规范?
一、采场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任何人禁止擅自移动和毁坏矿山的测量基点;需要移动或报废测量基点时,应经公司计划技术部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2、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在边界2米范围内,如有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3、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米时,其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
4、因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5、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禁止在设备的顶棚存放杂物,并应及时清除上面的石块。
6、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装置。上、下台阶之间,可设带扶手的梯子、台阶(踏步)或路堑作人行通道。
7、采掘、运输、空压机、排土或其他设备,其主开关送电、停电或启动设备时,应由操作人员呼唤应答,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操作。
8、使用采掘、运输、排土和其他机械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设备运转时,禁止对其转动部分进行检修、注油和清扫;设备移动时,禁止人员上、下;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禁止有人停留或通行;终止作业时,应切断动力电源,关闭水、气阀门。
8、检修设备应在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在切断电源处,电源开关应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应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9、采掘设备的供电电缆,应保持绝缘良好,不应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横过道路、铁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力驱动的钻机、挖掘机和机车内,应备有完好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和消防器材等。停电、送电和移动电缆时,应按规定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
11、露天开采应优先采用湿式作业。产尘点和产尘设备,应采取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12、深凹露天矿的采掘设备与矿用自卸汽车的司机驾驶室,应配备空气调节装置,禁止开窗作业。
13、露天爆破作业现场,必须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做好警戒工作。
14、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清扫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边坡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处理。边坡稳定性的检查、处理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且要由班长或安全员仔细检查安全带、大绳、撬棍及其他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完好、牢固、有效,并做好记录。检撬浮石时,作业人员必须遵循自上至下的原则,严禁到浮石下方检撬。边坡上下设置专门的监护人员后,方可对边坡的稳定性及片帮、危浮石进行全面、有效的处理,防止滚石、塌落对边坡下工作的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同时做好记录。在边坡检撬时若发现检撬地段存在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立即通知指挥人员,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撤离,并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尽快报告主管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应建立边坡日查制度,由专业人员对采场边坡每日进行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并填写好检查记录。当发现台阶平面或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岩悬在上部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处理。
15、计划技术部应每旬开展一次边坡位移测量,每月组织边坡稳定性分析会,对边坡稳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应建立边坡岩石移动观测系统,定期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观测并登记台账。当边坡出现滑坡征兆时,采取加固措施的同时停止作业,将人员、设备撤出危险区域。对春季解冻期、夏季降雨期有变形或滑落现象的地段,进行系统的观测。
露天煤矿开采工艺及流程?
1、露天煤矿开采工艺主要有:间断工艺、连续工艺和半连续工艺。
2、开采流程主要为:穿爆—采装—运输—排土。
3、 间断工艺是指挖掘机—汽车—推土机组成的采、运、排系统,矿物的流动是间断 的; 连续工艺是指轮斗—带式输送机—排土机采、运、排系统,矿物的流动是连续的
露天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都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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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为消除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将我矿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修改为本制度。
第一条 露天矿组织对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报告,各段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各岗位专责人员的检查制,明确检查项目、时间、周期及其它相关规定。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二条 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困难,须上报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段解决困难,须由矿组织解决的隐患。
C级:由段及业务科室必须解决的隐患。
2、露天矿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机电、运输、穿爆、火灾、边坡和其它。
3、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由各单位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表)并按时治理隐患;对严重程度较大的隐患,按要求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并由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签字后逐级上报。
第三条 露天矿矿长对煤矿生产作业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配合矿长工作,各段施工队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员、运行检修人员,都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并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
第四条 露天矿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作业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员检查范围及重点:
1、运行人员接班前和交班前对管辖设备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运行班长在值班期间对主要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在交接班前后还应向各设备的专责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重点检查。
2、设备检修人员对专责检修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班组长每天要向设备专责检修人员了解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并对重点设备进行检查。
3、各段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主要了解和检查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现场安全防火情况;下班前向横班班长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4、矿领导按职责分工每天要在生产调度室了解设备运行、检修及主要生产情况,并随时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巡视。
5、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由职能科室、安监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一般隐患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组织实施和自检验收,并在自检报告上签字。
6、各职能科室要坚持日常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对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逐级汇报。
安全科: 负责排查全矿土方剥离、煤炭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状况,提出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排查坑下煤层自然发火、片帮、滑坡、道路挡车墙、煤场防火等情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
调度室: 重点排查坑下煤层自然发火、片帮、滑坡、道路挡车墙、煤场防火、土方现场安全监管等情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
生产技术科: 负责排查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工艺;是否存在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存在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负责监督检查地下室通风、防有毒有害气体、防汛、防火、防煤尘、防滑坡等安全设施和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重点排查坑下片帮、滑坡等情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
机电科 :负责检查“三同时”情况和整改情况;监督检查防生产运输事故、防设备事故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存在疏干排水系统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各段 :重点排查管辖设备安全装置的运行、设备火灾、设备按计划检修情况,及设备作业区安全挡墙情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重点排查设备安全装置的运行、设备火灾、设备按计划检修情况及运输道路挡墙、路面、降尘状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
第六条 安全隐患的确认与上报。班组及段在日常的检查中,按安全隐患级别随时上报至安全科,安全科对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隐患和各单位上报的隐患、随时整理并按照级别落实整改安排,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每季度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第七条 安全隐患的治理。安全隐患的治理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对隐患的整改负全面责任;分管矿长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单位、班组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资金、时间、责任四落实。
第八条 安全隐患的管理。露天矿安全科负责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九条 露天矿坚持“不安全绝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将不得生产。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逐级报告,隐患消除前不得生产。
第十条 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